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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温州市新材料和新能源中初级、温州服装中初级、金华水利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5-07-15 16:48

01

25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计划发布

7月14日,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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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7-16 09: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7-30 16:30:00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8-12 16:3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会计中介机构
高等院校及中小学
医疗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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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须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02

25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新材料和新能源专业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4日,温州市企业人员新材料和新能源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新材料和新能源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新材料和新能源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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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10-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0-31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11-1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新材料和新能源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


继续教育学时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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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要求

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3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



03

25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服装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4日,温州市企业人员服装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服装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服装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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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9-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0-31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11-1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服装设计专业工艺美术师、助 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 技能人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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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适用于温州市企业范围内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工艺研究等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 教育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学习年度。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社保要求

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 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 3 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



04

25年度金华市水利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4日,金华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金华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不含义乌市)》,对25年度金华市水利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图片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7-1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12 00:00:00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8-25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规划设计、技术开发、施工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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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机关调出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需提供近3年(从2023年起算)继续教育情况,且每年度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评审范围

金华市内(不含义乌市)从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技术开发、施工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考评结合

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考评结合,考试成绩计入量化评价得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连续2年参加考试,取最高成绩计分。无故未参加考试或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成绩的人员,不得参加任职资格评审。考试每年举办一次,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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