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25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海曙区工程系列中级、慈溪市工程系列中级、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领域初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5-08-01 16:14 01 25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日,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0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05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人工智能共性技术人工智能支撑技术人工智能数据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人工智能社会治理 ![]()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3 —2025)学时证明。 02 25年度慈溪市工程技术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31日,慈溪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慈溪市工程技术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慈溪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0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31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2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工业工程技术人员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 评审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慈溪,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时间和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杭州湾、庵东、崇寿、陆中湾街道除外。 面试答辩 评审采用评议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内容将与从事专业及工作业绩相关,与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相匹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近三年(2022-2024年)每年度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作为申报必备的前提条件,取消继续教育学时附加分制度。 03 25年度海曙区工程系列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31日,宁波市海曙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海曙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宁波市海曙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0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29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工业工程—机电制造工业工程—电子工程工业制造—电气工程工业工程—化工工程工业工程—轻工工程工业工程—冶金工程工业工程—纺织服装工程工业工程—材料工程工业工程—信息技术工程工业工程—能源工程交通(轨道交通)工程—规划与设计交通(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与监理交通(轨道交通)工程—运营与管理/设施与运营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在海曙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现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 面试答辩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宁波市海曙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人员视作放弃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近三年每年度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每年度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 12 学时),作为申报必备的前提条件,取消继续教育学时附加分制度。 04 25年度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领域初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31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领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0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31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2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林业工程林业工程(助理工程师)地质勘查地质勘查(助理工程师)土地工程土地工程(助理工程师)测绘地理信息测绘地理信息(助理工程师)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工程与技术(助理工程师)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 评审范围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为: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 社保要求 为防止挂靠评审,申报人员的社保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市内申报人员需上传与工作年限相符的社保缴纳证明;外地流动到温州的申报人员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需提供至少3个月的在温社保缴费记录及市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5学时(林业工程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以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导出的《学时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为准。本次重点核验近4年(2022~2025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