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帮忙职称评审咨询服务中心

搜索

25年度宁波市质量中级、绍兴质量中级、温州质量医药中初级、金华质量医药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5-08-19 17:07

01

25年度宁波市质量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8日,宁波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质量技术基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暨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申报计划》,对25年度宁波市质量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图片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8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29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质量相关专业工作:指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应用、质量安 全风险评估、认证认可、质量提升、质量控制等工作
计量相关专业工作:指计量与测试科学技术应用、管理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标准化相关专业工作:指标准化技术服务、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标准化管理与标准信息服务、统一信用代码、物品编码和信息自动识别技术应用等工作
特种设备相关专业工作:指特种设备领域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工作
食品质量技术相关专业:指食品检验检测、食品质量管理等工作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质量技术专业中级评审,质量、计量、标准化专业高级评审推荐,质量、计量、标准化专业正高级和特种设备专业高级、正高级审核推荐。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 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 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 少于18学时。

图片


面试答辩

所有符合定性评审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需参加面试,具体答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社保要求

各辖区内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上提供近三年 社保缴纳情况。申报工程师的人员,必须是在我市工作并由现工 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时间计算至2025年 12 月31日);在我市合法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须提 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合法就业证明等材料。



02

25年度绍兴市质量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9日,绍兴市质量技术基础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绍兴市质量技术基础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绍兴市质量技术基础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图片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9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02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5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质量
计量
标准化
特种设备
本系统食品质量技术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图片


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就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技术基础工程(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本系统食品质量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居留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学时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必 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03

25年度温州市质量、医药行业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9日,温州市质量工程和医药行业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温州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医药行业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对25年度温州市质量医药中初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图片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9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0-09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10-2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
食品质量技术;制药工程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机关调出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图片


评审范围

1、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
2、食品质量技术;制药工程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中级资格申报对象需提供任助理级职务后4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含2025年度),初级资格申报对象、高技能人才申报中级职称需要提供当年度本专业继续教育学时合格证明



04

25年度金华市医药和质量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8日,金华市医药和质量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金华市医药和质量专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计划》,对25年度金华市医药和质量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图片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9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08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9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药学
中药学
医疗器械
食品质量技术
质量
计量
标准化
特种设备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图片


评审范围

在金华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医疗器械、食品质量技术专业)、质量技术基础工程(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 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中级资格申报人需提供任助理级职务后近3年(2023-2025)的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职称服务热线
0571-28037381
15757175623
人才微帮忙公众号
微帮忙
添加客服微信获取职称申报方案
联系电话15757175623
职称留言表
姓名
*
服务项目
*
联系电话
*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