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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一)发表时间:2023-02-16 17:01 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取得正高级职称及副高级职称+技术成果,即可申请认定为杭州市E类人才;正高级职称+技术成果,即可申请认定为杭州市D类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子女入学、人才落户、购房摇号倾斜等诸多福利。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一些常见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人享受哪些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后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人享受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能否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人享受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按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即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须退出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人及配偶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补贴或者住房公积金补贴,是否还能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可以。 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杭州市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是否可申请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可以。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中,对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该房产不纳入核定范围。 在2013年10月21日(含)之后引进杭州的人才,从2013年10月21日到引进之日期间无房,但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在杭州市区仅购买一套住房的,是否可申请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在引进杭州后(以在杭首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月份为准)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若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已在杭州市区仅购买一套住房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是否可以申请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可以。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中,对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该房产不纳入核定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