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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省生态环境高级、正高级评审通知发布!萧山区制造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7-21 16:24 01 23年度省生态环境高级、正高级评审通知发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相关文件通知,对浙江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宁波除外)、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高级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31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各市中评委和省直主管部门对于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正高级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至2023年8月31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各市中评委和省直主管部门对于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申报条件 高级 正高级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 年以上。 (二)具有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转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1年以上,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与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年限累计满 5 年以上。 (三)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人员,不具备前述**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量化评价条件,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 2 名本专业正高级专家举荐。 (四)取得规定相关标志性业绩成果之一的,可直接提交评委会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应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各地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核实近3年(2020-2022年)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申报人员2020、2021、2022年度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指定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生成三年学时汇总情况,每年度满足90学时要求。 02 23年度杭州市萧山区制造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1日,杭州市萧山区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杭州市萧山区制造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3年度萧山区制造业中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轻工类(包含轻工、纺织、食品、家具、皮塑、造纸、丝绸) 化工类(包含化工、化纤、印染、生物技术) 能源类(包含能源、电力、石油) 材料类 评审范围 ![]() 萧山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气、电机、电子、仪表、自动化、电力、轻工、化工、化纤、印染、家具、皮塑、造纸、纺织、丝绸、生物技术(不含医疗器械与医药工程等专业)、食品、能源、材料、石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最后3个专业中不含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相关可考试的专业)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直接申报 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7 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2 年以上。 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满 3 年,任现职以来具备相关条件 2 项的,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技能人才申报 获得制造业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标志性业绩申报 转(兼)评 继续教育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