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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制造业中级、温州机械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7-24 16:39 01 临平区23年度制造业中级职称申报计划发布 7月24日,杭州市临平区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临平区制造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3年度杭州市临平区制造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方式 轻工类(包含轻工、纺织、食品) 化工类 能源类(包含能源、电力、石油) 材料类 评审范围 ![]() 在本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机电制造、电子、电气、电力、化工、轻工、纺织服装、食品、材料、能源、石油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列入国家、省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直接申报 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7 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2 年以上。 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满 3 年,任现职以来具备相关条件 2 项的,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技能人才申报 获得制造业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标志性业绩申报 转(兼)评 继续教育学时 02 23年度温州企业人员机械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4日,温州市企业人员机械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初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温州市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方式
评审范围 继续教育学时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取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社保要求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需提交相应年度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佐证材料;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3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