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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高级评审通知发布!24年度永康市企业创新助理工程师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4-05-13 16:35

01

2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高级评审通知发布!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对2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不含杭州、宁波全部专业和绍兴建筑施工专业)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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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6-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6-30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7-12 23:59:59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市中评委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范围

除杭州、宁波及绍兴建筑施工专业外的,全省建设工程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学时规定,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本次申报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4年(2020-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从2024年5月起,全省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力社保主管部门)提供的12个网络继续教育平台任一平台上参加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习获取的学时均为有效,各地、各单位应予以认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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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答辩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业务面试(不需再提交纸质论文代表作),业务面试未通过不能推荐至评委会参加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 自评申报的;
2. 转评的;
3. 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
4. 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但又通过中级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
5. 连续3年及以上申报的;
6.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情形。


山区26县加分

加大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对山区26县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工作年限满10-15周年的计2分,满15周年但未满21周年的计4分,工作年限满21周年以上的计7分。


02

24年度永康市企业创新助理工程师申报计划发布

5月11日,永康市企业创新型助理工程师评委会发布《2024年度永康市企业创新型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永康市24年度企业创新助理工程师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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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5-1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5-26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6-07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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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申报

  • 转(兼)评

  •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永康市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或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申报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 年;
2.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 3 年;或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
3.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 8 年;初中毕业从事本 职业(工种) 工作满 15 年。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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