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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温州市、台州市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发表时间:2024-05-15 16:28 01 24年度嘉兴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 近日,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24年度嘉兴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计划 向下滑动查看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由我市组织评审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分别须完成4年(2021-2024年)和5年(2020-202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为继续教育政策在职称评审中能有序过渡,对前几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4年累计学满36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或5年累计学满45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00学时),视作符合申报条件。 社保要求 申报由我市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其社保未缴纳在嘉兴,但全职在嘉兴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个人纳税情况证明,可以替代社保缴纳证明。 02 24年度温州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 近日,温州市人社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24年度温州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计划 向下滑动查看 03 24年度台州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 近日,台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了《台州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对台州市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做出相关规定通知! 申报计划 向下滑动查看 继续教育学时 强化“评价+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将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般公需科目要求近三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2022年-2024年,2024年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公告》要求执行。 申报对象 职称评审原则上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被派驻到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