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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上半年度宁波市高新区初定初级通知发布!发表时间:2024-05-15 16:29 01 24年上半年度宁波市高新区初定初级通知发布 近日,宁波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度宁波市高新区初定初级职称工作的通知》,对宁波市高新区24年上半年度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计划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逾期网上平台不予受理。(公示时间计算在单位审核时间内)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对象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含企业总部在我区且人事档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被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职称系列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翻译、出版、档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和全省统一考试的省药学、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再组织初、中级职称初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