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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度海曙区交通中级、水利中级,钱塘区建筑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4-07-15 16:52

01

24年度海曙区交通(含轨道交通)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2日,宁波市海曙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海曙区交通(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海曙区交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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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1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14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8-27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交通运输—规划与设计
交通运输—建设与监理
交通运输—运营与管理
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
轨道交通—建设与监理
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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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转(兼)评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在海曙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海曙区,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面试答辩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人员视作放弃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所有申报人员 2021—2024 每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其中 2023、2024 年一般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 12 学时),作为申报必须前提条件,不满足这一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并实行继续教育学时附加分制度,按 2021—2024 年每年专业科目学时计算附加分(最高为 4 分),每年专业科目完成 60 学时得 1 分。



02

24年度海曙区水利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2日,宁波市海曙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海曙区水利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海曙区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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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1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14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8-27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海曙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海曙区,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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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水利规划设计
水利技术开发
水利建设管理
水利施工管理
水利运行管理
水利行业管理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面试答辩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人员视作放弃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所有申报人员 2021—2024每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其中 2023、2024 年一般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 12 学时),作为申报必须前提条件,不满足这一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并实行继续教育学时附加分制度,按 2021—2024 年每年专业科目学时计算附加分(最高为 4 分),每年专业科目完成 60 学时得 1 分。



03

24年度钱塘区建设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5日,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钱塘区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4年度杭州市钱塘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2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0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8-16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钱塘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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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时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2 年以来合计取得 90 学分即可申报。

自 2025 年起,每年累计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分,一般公需和行业公需不少于 18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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