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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正高级、宁波市水利高级、金华市水利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4-07-29 17:25 01 24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正高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25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职称申报方式
评审范围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为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 继续教育学时 本次申报需上传任现职以来或近4年(2021-202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面试答辩 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 02 24年度宁波市水利工程高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9日,宁波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宁波市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宁波市水利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职称申报方式
评审范围 (一)宁波市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档案不在宁波,但在我市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宁波,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在外地缴纳社保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 (三)学历经认定并从事水利专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我市合法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自2024年度起,继续教育要求近3年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不满足这一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并实行继续教育学时附加分制度,按学时考核计算附加分。 03 24年度金华市水利专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9日,金华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金华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不含义乌市)》,对24年度金华市水利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职称申报方式
评审范围 金华市(不含义乌市)从事水利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学时规定,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自2024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近3年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不满足这一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考评结合 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考评结合,考试成绩计入量化评价得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连续2年参加考试,取最高成绩计分。无故未参加考试或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成绩的人员,不得参加任职资格评审。考试每年举办一次,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