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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度温州市建筑中初级、仪器仪表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4-08-01 16:28



01

24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日,温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13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12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26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全市建设工程专业(瑞安市除外)


山区海岛县职称倾斜

强化山区海岛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人才队伍建设是我市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加大申报对象在山区海岛县从事专技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


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给排水、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市政道路(桥梁)、建筑结构、燃气工程、建筑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工程勘察、白蚁防治、建筑机械、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岩土工程、暖通工程、工程造价、建筑材料(限事业单位)。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习年度。


社保要求

申报时点缴纳单位须与申报单位一致,外地流动到温州的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需至少提供3个月的在温社保缴费记录。


工程师专业理论考试(机考)

考试时间(考试前一星期短信通知)。理论考试将以最低分数线和百分比双控,各专业以不低于10%的人数进行淘汰。未通过理论考试不得进入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运用现场答辩方式。

1、工作业绩评议分小于等于30分,不用参加面试答辩。

2、没有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直接淘汰。


02

24年度温州市仪器仪表专业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31日,温州市企业人员仪器仪表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仪器仪表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温州市仪器仪表行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10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10-22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温州市企业单位从事仪器仪表专业工作的在岗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

社保要求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需提交相应年度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佐证材料;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3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习年度。


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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