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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度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瑞安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4-08-08 16:20 01 24年度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8日,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09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我市企业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超高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 职称申报方式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需完成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技能培训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面试答辩 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术创新水平。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02 24年度瑞安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6日,瑞安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瑞安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瑞安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20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化工、机电制造、电气、信息技术、天燃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条件报名参加评审。 职称申报方式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社保要求 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3个月以上的在瑞安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