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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度宁波市高新区工业工程中级、镇海区工业工程中级、宁海县水利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4-08-09 16:52 01 24年度宁波高新区工业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9日,宁波市高新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工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对24年度宁波市高新区工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15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电子工程 化工工程 轻工工程 纺织服装工程 材料工程 能源工程 职称申报方式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一)在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此类对象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企业总部在高新区(与总部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工作,社保缴纳在外地,档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实际工作单位在高新区的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人员(社保缴纳在宁波),通过实际用工单位申报职称。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2024 年度职称申报时,要求 2024 年继续教育学时需满足结构比例和数量要求。且 2021 年至 2024 年继续教育累计满360 学时。 面试答辩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人员视作放弃评审。 02 24年度镇海区工业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9日,宁波市镇海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镇海区工业工程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镇海区工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12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机电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纺织服装工程技术人员 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人员 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能源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方式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一)凡在镇海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企业总部在镇海区,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才。此类对象须提供劳动合同、派驻或任命证明、外地社保证明等材料。 (三)在镇海区合法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此类对象须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合法就业证明等材料。 继续教育学时 工程师申报人员2022-2024年度继续教育累计不低于27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180学时,一般公需课不少于54学时),助理工程师申报人员2024年度继续教育不低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课不少于18学时),不满足者当年度无法申报。 03 24年度宁海县水利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9日,宁海县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宁海县水利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宁海县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09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水利技术开发 水利建设管理 水利施工管理 水利运行管理 水利行业管理 职称申报方式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评审范围 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且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本次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对象近3年每年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学习热情,继续教育学时将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体系,以附加分或单项分的形式予以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