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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度金华市医药和质量中高级、象山县工业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4-08-16 16:31 01 24年度金华市医药和质量技术中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发布 8月15日,金华市医药和质量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金华市医药和质量专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计划》,对24年度金华市医药和质量技术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16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中药学 医疗器械 食品质量技术 质量 计量 标准化 特种设备 职称申报方式 破格申报 转(兼)评 评审范围 在金华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医疗器械、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专业)、质量技术基础工程(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和公需课程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中级资格申报对象需提供任助理级职务后近 3 年(含本年度) 论文要求 申报医药行业、质量技术工程师的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专业技术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相关专业技术论文 2 篇以上。 02 24年度象山县工业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6日,象山县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象山县工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象山县工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16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 化工工程 材料工程 轻工工程 能源工程 职称申报方式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在象山县企事业单位从事机电制造、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化工工程、材料工程、轻工工程、能源工程专业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象山县,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人员通过现工作单位(实际工作单位)申报并公示。 继续教育学时 所有申报人员 2022-2024 年每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作为申报必备的前提条件。并实行继续教育附加分制度,2022-2024 年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以下学时的,分别记取相应的附加分:72 学时得 2 分,144 学时得 4 分, 216 学时得 6 分。 面试答辩 申报人员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内容与从事专业及工作业绩相关,与工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相匹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人员视作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