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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通知】24年度嘉兴市工程技术中初级、绍兴市生态环境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4-09-30 16:24 01 24年度嘉兴市工程技术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9月30日,嘉兴市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嘉兴市工程技术中、初级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嘉兴市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29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转(兼)评 自评分申报 机关调出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工程技术(不含建筑、机械、能源、信息技术、快递)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所有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完成2021-2024年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为继续教育政策在职称评审中能有序过渡,对前3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4年累计学满 36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视作符合申报条件。 02 24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9月30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中级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27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监测与分析 规划与管理 职称申报方式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机关调出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工程与咨询、监测与分析、规划与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近四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中2021-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每年不少于90学时,2024年不少于 18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