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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省汽车行业高级、省港口专业高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5-06-11 16:28 01 25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申报计划发布 6月11日,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6-15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6-30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7-1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评审范围 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为参加2020年度至202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持有效《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人员。 ![]()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需上传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2024 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审计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02 25年度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计划发布 6月11日,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6-10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31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2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整车及零部件开发动力系统电子电器及智能化生产制造及工艺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 ![]() 评审范围 本次申报对象为在浙江省企事业单位从事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生产制造及工艺、技术管理等专业工作的人员。申报对象的资历、业绩与成果等相关材料认定截止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时核验近三年学时证明。 面试答辩 专业审议组通过材料审查、面试答辩,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提出推荐意见。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03 25年度浙江省港口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计划发布 6月11日,浙江省港口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浙江省港口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对25年度浙江省港口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6-06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7-22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8-04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类型 港口航道 港口机械 港口电气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自2023年起,2023-2025三年内,至少有2个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课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港口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线下专业科目学时须不少于24学时);三年内至少参加过一次省级、集团(或市级)举办的高研班。 高技能人才须在2023-2024年每年参加高技能人员继续教育线下培训不少于12学时;2025年继续教育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已参加的技能培训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