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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宁波市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宁波市防灾减灾领域、应急救援领域中级、丽水市水利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5-08-11 16:07 01 25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1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5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11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24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宁波市范围内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 ![]() 面试答辩 由市中评委组织面试答辩,面试成绩将作为专家评审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从2023年-2025年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02 24年度宁波市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8日,宁波高新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宁波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对25年度宁波市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5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15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26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工业工程—机电制造工业工程—电子工程工业工程—化工工程工业工程—轻工工程工业工程—材料工程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一)在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此类对象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企业总部在高新区(与总部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工作,社保缴纳在外地,档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实际工作单位在高新区的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人员(社保缴纳在宁波),通过实际用工单位申报职称。 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 继续教育学时 核实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所有申报人员每年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 18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总学时不少于 90 学时,未达要求不得申报。 面试答辩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 答辩。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人员视作放弃评审。 03 25年度宁波市防灾减灾领域、应急救援领域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8日,宁波市应急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宁波市防灾减灾领域、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宁波市防灾减灾领域、应急救援领域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08 2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04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7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 申报类型 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防灾减灾技术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应急救援技术 评审范围 适用于我市从事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防灾减灾技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我市从事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应急救援技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04 25年度丽水市水利工程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1日,丽水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丽水市水利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丽水市水利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8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31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12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类型 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 ![]() 评审范围 丽水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年份应当与所申报职称规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报当年和前一年度连续两年均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才能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