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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宁波奉化区工程系列中级、省气象高级、绍兴应急管理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5-08-21 16:05

01

25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20日,温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9-08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30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10-20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技术管理类工程项目类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工程师: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瑞安市除外);初级:社保缴纳地为市本级的建设工程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社保要求

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 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3个月以上的在 温社保缴纳记录。

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 评价方式。

02

25年度奉化区工程系列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20日,宁波市奉化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20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26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10-15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工业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工程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

评审范围

1. 在奉化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类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企业总部在奉化区、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此类对象须提供劳动合同、派驻或任命证明、外地社保证明);

3.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人员通过现工作单位(实际工作单位)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所有申报人员近3年(2023年-2025年)累计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得少于27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每年度不得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2学时)、专业科目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必须前提条件,不满足这一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面试答辩

中评委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运用业绩评估面试答辩等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面试答辩内容将与从事专业及工作业绩相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

03

25年度浙江省气象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计划发布

8月20日,浙江省气象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年度浙江省气象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浙江省气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22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10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2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评审范围

全省从事综合观测、装备保障、预报预测、应用气象与气象服务、信息技术、雷电防御、大气环境、气象科普、气象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04

25年度绍兴市应急管理技术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20日,绍兴市应急管理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绍兴市应急管理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绍兴市应急管理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25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14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26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防灾减灾技术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应急救援技术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评审范围

1、适用于我市从事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防灾减灾技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适用于我市从事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应急救援技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 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l8学时。本次 申报工程师需提供近4年(2022—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申报高级工程师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2021—2025年) 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社保要求

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 会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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