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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期间可以补充材料吗?

发表时间:2022-09-07 11:15

职称评审期间可以补充材料吗?

在个人申报的有效期内,材料提交后会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这个时候材料有问题的话,单位可以直接退回给申报人进行修改。

单位审核统一提交后,人社局初审发现材料有问题,会退回,有时候会备注有时候不会,申报人需要在申报有效期内修改再次提交,超过时间提交无效。材料的退回不会单独通知本人。


职称评审如何知道是否通过?

申报人如果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审核后,会在人社厅网站会进行批量公示,并不会单独通知申报人或申报人单位,这也就是“评后公示”。

公示是有公示期的,职称评审公示期一般是五个工作日。《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中要求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果有异议要如何处理?

1、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将逐一复查。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相应职称管理部门。

2、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会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3、申报人如果对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对违反评审程序的确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评审办事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并且将复核结论告知申报人。

以上是职称评审期间可以补充材料吗? 的介绍,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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