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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计划发布!富阳23年第二批初定初级通知发布!发表时间:2023-04-24 17:23 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计划发布 4月24日,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023年度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5-09 1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次年其的3年有效期内。 富阳23年第二批初级初定工作通知发布 4月24日,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富阳区2023年度第二批初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富阳区2023年度第二批初级职称初(认)定工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5月1日至5月15日,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初定,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23年5月底。 考试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即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初定 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