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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发表时间:2023-06-01 16:57 近日,丽水市人社局发布《丽水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丽水市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职称评审计划 经审核推荐省高评委(中评委)评审的系列 上下滑动查看 大中专生初定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年份应当与所申报职称规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报当年和前一年度连续两年均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才能申报职称。为了更好地完成过渡,2019年以前的学时都视同合格,省里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深化数字技术职称评审改革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机电制造等专业领域职称改革。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各评委会办公室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全市各中(高)评委要对山区26县的申报对象实行单列评审,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有关中(高)评委在量化评价中,要加大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制定出台《丽水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丽水市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托“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评聘信息归集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预警。定期组织开展职称复审,对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实施随机监管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公开抽查结果。自主评聘单位未能严格按照公布的评聘方案实施评聘工作,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复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将给予告诫,责令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暂停评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