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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工业设计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3-06-02 16:43

6月1日,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3年度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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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5-30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6-30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7-1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原则上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通过高级工业设计师业务考试,并经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

凡在浙江省内从事工业设计工作,

(一)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班毕业,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技工院校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

(四)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

(五)因岗位变动转评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须在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工业设计工作满1年。

对照量化赋分标准自评达到 120 分以上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标志性成果之一者,可免予高级工业设计师业务考试,且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需满足近三年(2020-2022年)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 270 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少于 180 学时,公需课不少于 54 学时)要求。


面试答辩

转(兼)评、对照量化赋分标准达到规定分值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标志性成果免试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者,均须参加评委会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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