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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建筑材料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6-13 16:45 6月13日,温州市企业人员建筑材料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温州市企业人员建筑材料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温州市23年度企业人员建筑材料中、初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6-25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温州市企业单位中从事建筑材料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 申报条件 01 初级
02 中级
社保要求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需提交相应年度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作证材料;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3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继续教育学时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