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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宁波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

发表时间:2023-07-07 16:32

7月7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宁波市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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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为:2023-07-08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08-1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08-2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范围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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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2名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高技能人才申报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中级);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


自评分申报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须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





面试答辩

进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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