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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水利、建设、工业工程工程师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3-07-13 17:34

7月12日,宁海县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度宁海县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工业工程专业中级、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7-14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8-18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8-3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图片

在宁海县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且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本次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

图片

规划与设计类
施工与监理类
技术管理类


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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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技术开发工程师
水利规划设计工程师
水利建设管理工程师
水利运行管理工程师


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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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制造
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
化工工程
能源工程
制药工程
材料工程





申报方式

建设工程

正常申报
转(兼)评
自评分申报


工业工程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水利工程

正常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水利专业申报对象2021—2023年、其他专业申报对象2020—2022年每年须按规定完成18学时的公需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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