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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舟山交通中级、象山县建设水利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7-19 16:46 01 23年度舟山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初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9日,舟山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舟山市交通运输工程(含轨道交通)初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对23年度舟山市交通工程中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7-24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交通运输—规划与设计类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破格申报 机关调出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工程师人员须提供4年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证明(2020-2023或2019-2022)。 面试答辩 参加工程师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02 23年度象山县建设、水利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8日,象山县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相关评审文件,对象山县23年度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7-19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宁波象山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水利工程专业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象山、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 规划与设计类 水利工程 水利技术开发 水利规划设计 水利建设管理 水利运行管理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自评分申报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对象须按规定完成2021年至2023年每年不少于18学时的一般公需科目学习。 评审办法 建设工程中级及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采用面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内容将与从事专业及工作业绩相关,与建设、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相匹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