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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上虞工程技术中级、淳安县建设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7-20 17:10 01 23年度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工程技术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0日,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3年度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7-20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范围 ![]() 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域内注册的各类民营企业从事石油和化学工程、医药工程、材料工程、轻纺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 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破格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参加继续教育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须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27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少于18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54学时) 社保要求 需提供近3年社保缴纳证明。 02 23年度淳安县建设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0日,淳安县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淳安县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3年度淳安县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范围 ![]() 在淳安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淳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自评分申报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分规定。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1年以来合计取得54学分即可申报。 山区加分 淳安县申报人员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工作满一定年限,可加不同分数。 注意 以考代评。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列入国家、省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