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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拱墅区、富阳区建设工程中级、余杭区制造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7-25 16:32 01 23年度拱墅区、富阳区建设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5日,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相关文件,对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富阳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拱墅区/富阳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 直接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获得与建设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一级以下)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且现工作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可申报相应系列工程师评审,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学历和专业。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原则上须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已取得所从事专业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的除外。 自评分申报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根据相关评分表自评分达到100分以上(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申报的,可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分规定。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1年以来合计取得54学分即可申报。 注意 以考代评。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列入国家、省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 02 23年度余杭区制造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25日,杭州市余杭区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余杭区制造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3年度余杭区制造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评审范围 在余杭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机电制造、电子、电气、电力、化工、轻工、纺织服装、食品、材料、能源、石油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列入国家、省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直接申报 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7 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2 年以上。 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理工程师满 3 年,任现职以来具备相关条件 2 项的,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技能人才申报 获得制造业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标志性业绩申报 转(兼)评 继续教育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