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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省交通运输工程中级、温州市生态环境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8-02 16:07 01 23年度省交通运输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2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浙江省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4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评审范围 ![]() 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单位 职称申报方式
继续教育学时 参加继续教育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应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 02 23年度温州市生态环境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温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温州市23年度生态环境中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7-3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 评审范围 温州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方式
社保要求 申报对象须有评审规定时限的社保缴纳记录;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至少有3个月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结合工作实际,2017年之前工程师执行32学时,高级、正高级执行40学时,2017年及以后一律执行90学时标准。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需提供近4年(2019—2022)年继续教育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