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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高级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3-08-02 16:13

8月2日,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浙江省23年度特种设备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9-17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9-2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 锅炉

  • 容器

  • 起重

  • 电梯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获得相应理、工学科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获得相应理、工学课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货相应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 转(兼)评

  •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 自评分申报

  • 机关调出申报

  • 技能人才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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