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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宁波市质量中级、东阳交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发表时间:2023-08-10 16:05

01

23年度宁波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9日,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宁波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暨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申报计划》,对23年度宁波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9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8-21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9-0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质量技术专业中级评审,质量、计量、标准化专业高级评审推荐,质量、计量、标准化专业正高级和特种设备专业高级、正高级审核推荐。





申报类型

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质量技术)
(一)质量相关专业:指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应用、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认证认可、质量提升、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计量相关专业:指计量与测试科学技术应用、管理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标准化相关专业:指标准化技术服务、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标准化管理与标准信息服务、统一信用代码、物品编码和信息自动识别技术应用等工作。
(四)特种设备相关专业:指特种设备领域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工作。
(五)食品质量技术相关专业:指食品检验检测、食品质量管理等工作。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破格申报
  • 转(兼)评
  •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 规模企业直接申报
  • 自评分申报
  • 技能人才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时申报人须按规定提供近三年(2021—2023)(特种设备高级近五年,即2019—2023年)学时证明。





社保

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上提供近三年社保缴纳情况。申报工程师的人员,必须是在我市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面试答辩

所有符合定性评审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需参加面试,具体答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02

23年度东阳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9日,东阳市第三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东阳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东阳市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10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9-06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9-19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东阳市内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类型

  • 规划与设计类

  • 建设与监理类

  • 运营与管理类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破格申报

  • 转(兼)评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面试答辩

中级评审及高级推荐均要对申报人员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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