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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中级申报计划发布!发表时间:2023-08-17 16:55 8月17日,温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温州市23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21 00:00:00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温州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社保属地关系进行申报)(瑞安市除外)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自评分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转(兼)评 继续教育学时 2017年之前每年专业课时32学时;2017年(含)后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必须完成与聘任年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当年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正常申报研究生学历不少于2年,其他学历不少于4年。) 社保要求 申报对象社保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外地流动到温州的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需至少提供3个月的在温社保缴费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