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由嘉兴市组织评审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完成2019-2021年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为继续教育政策在职称评审中能有序过渡,对前2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允许在完成今年学时的基础上补学所缺学时,3年累计学满270学时,视作符合申报条件。
(二)社保要求
申报由嘉兴市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其社保未缴纳在嘉兴,但全职在嘉兴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个人纳税情况证明,可以替代社保缴纳证明。
注意:申报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按照省高评委相关要求执行!
(三)调入人员职称认定
今年7月1日起,所有从外省(市)、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到嘉兴市企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其原有职称的认定均须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高级职称由市人力社保局初审并经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相应省高评委确认,全市中级职称和市属单位初级职称由市人力社保局初审后报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初级职称由市人力社保局确认,确认通过人员由相应人力社保部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生成电子证书。
(四)相关系统及网址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http://zy.jxkp.net
电子职称证书查询、打印平台:
https://www.zjzwfw.gov.cn/col/col1347442/index.html?webId=1&tabid=00001
职称评定政策、评审通知、评定结果公布平台:
http://rlsbj.jiaxing.gov.cn/col/col122949981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