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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来了!发表时间:2024-01-11 16:36 2024年1月1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办法》共7章24条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将也有对口的职称专业序列。 哪些人员适用? 《办法》明确,对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称评价工作,适用该办法。 职称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评价标准 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岗位类型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进一步强化基层和一线导向。 评价机制 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依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坚持同行评议,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形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可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具备初级、中级职称。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于职业技能类证书,目前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改由社会化评价,不能直接认定职称。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及评审时,可视同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 申报条件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四)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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