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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度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计划**期发布!

发表时间:2024-03-04 16:31

3月4日,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常设组织发布《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计划(**期)》,对金华市24年度**期企业创新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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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3-0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3-18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3-29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金华市2+4+X特色产业中从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指五金制造、纺织服装两个传统优势产业,以及芯光电、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四个现代新兴产业及量子计算、新材料、数字经济等若干未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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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一)参与完成县级以上科技项目(不含子课题的主持和参与者),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三)参与编制县级以上标准3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四)工程类项目、成果、技术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参与者。

(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在规上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等研发,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由企业推荐申报。

(六)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某一细节关键问题的,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至少一名为市321第二层次以上人才)举荐。


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需完成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面试答辩

申报人员须参加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面试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术创新水平。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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